危險當然還是來自人們擔心的安全問題。君悅律師事務所許海波律師認為,這種“換房”包含兩種情況。如果確是自己認識的朋友,那也無可厚非。不過,期間難免也會發生一些矛盾和不愉快的事情;但是如果是陌生人的話,就有涉及房屋“變相租賃”之嫌。就像上海某小區“雙跳燈”自家車搭乘鄰居上班那樣,很可能鬧出事情來,最終極有可能發生“賠了夫人又折兵”的尷尬下場。
北京匯源律師事務所的魏曉東律師提醒說,換房行為在陌生人之間的換房其實是一種變相的房屋租賃,按說雙方應當持有租賃許可證或到有關部門登記備案,否則屬于非法出租。而換房網站也不具備正規房屋中介的資格,換房者的安全保障很容易失控。換房者更要警惕有人利用換房從事違法活動,否則這紙換房協議極可能成為一張“盜竊邀請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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